關于開發區開展2022年公共租賃住房年審的通知
開發區公共租賃住房年審已開始,因受新冠疫情影響,為避免群眾大規模聚集,請保障家庭按規定時間到規定地點按期年審。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審的范圍和對象
開發區范圍內已納入住房保障的一、二、三類家庭。
二、年審安排
工作時間:上午9:00-11:30
下午2:30-4:30(法定節假日除外)
預約咨詢電話:3926856
年審時間 |
年審對象 |
年審地點 |
6.20—7.29 |
學府嘉園北區1、3、4棟 |
學府嘉園21-1-101 |
8.1—8.31 |
學府嘉園北區5—8棟、 學府嘉園南區12、15、18、21、22棟 |
學府嘉園21-1-101 |
9.1—9.30 |
大儒世家、安居東里、溫馨家園、興安家園、租賃補貼保障家庭 |
學府嘉園21-1-101 |
10.8—10.31 |
錯過辦理日期的保障家庭 |
學府嘉園21-1-101 |
三、年審標準
第一類保障家庭:
1.申請人需具有城市區城鎮戶籍人口,且實際居住;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筑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一人戶住房總建筑面積低于30平方米)。
第二類保障家庭:
1.申請人需具有城市區城鎮戶籍人口,且實際居住;
2.城鎮低收入家庭;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筑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一人戶住房總建筑面積低于30平方米)。
第三類保障家庭:
1.具有城市區城鎮戶籍人口的家庭、新就業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本轄區上年度收入標準2倍以下;(申請租賃補貼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本轄區上年度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0.8倍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筑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一人戶住房總建筑面積低于30平方米)。
4.外來務工人員需在申請地工作,持有申請地居住證并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在當地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一年以上。
四、年審需要提供的資料
一類家庭需提供如下材料:
(1)申請人本人持身份證及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證原件及復印件;
(3)民政部門已年審的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
(4)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包括結婚證或離婚證,法院判決離異、喪偶及已達法定結婚年齡的單身人員需前往年審窗口簽署單身承諾書);
(5)享受租賃補貼的家庭需提供房屋租賃備案證明及房屋租賃合同;
(6)審核受理單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類家庭需提供如下材料:
(1)申請人本人持身份證及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街道辦事處開具的低收入確認書;
(3)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證原件及復印件;
(4)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包括結婚證或離婚證,法院判決離異、喪偶及已達法定結婚年齡的單身人員需前往年審窗口簽署單身承諾書);
(5)享受租賃補貼的家庭需提供房屋租賃備案證明及房屋租賃合同;
(6)審核受理單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類家庭需提供如下材料:
(1)申請人本人持身份證及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證原件及復印件(三類輪候家庭無需提供);
(3)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包括結婚證或離婚證,法院判決離異、喪偶及已達法定結婚年齡的單身人員需前往年審窗口簽署單身承諾書);
(4)工作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加蓋單位公章并注明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5)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本市城市區城鎮戶籍家庭需提供養老保險收入憑證;
(6)外來務工人員需提供開發區居住證、開發區勞動(聘用)合同、開發區社會保險繳交票據(滿1年)原件及復印件;
(7)享受租賃補貼的家庭需提供房屋租賃備案證明及房屋租賃合同;
(8)審核受理單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注意事項
1.參加年審家庭要戴口罩,做好自我防護,服從現場工作人員指揮,排隊間隔1米,主動接受體溫檢測。
2.截止于2022年10月31日未按期參加年度審核的家庭,視為自動放棄住房保障資格,騰退房屋或停發租賃補貼。
3.本人及保障家庭成員名下住房面積超標、家庭收入、人口情況發生變化的請在年審期間及時遞交相關材料進行變更。如保障家庭遞交及填寫的所有材料、數據存在隱瞞、虛報、偽造等行為,一經查實,將取消保障資格,收回已取得的保障性住房或租賃補貼,并列入失信名單,五年內不得申購或租賃保障性住房。
2022年6月16日